据新华视点,股票发行注册制,一个看似很专业的词语,对于关心股市的人来说却耳熟能详。一段时间内,它曾经是市场关注的焦点,一度掀起不小的波澜。近两年来,由于种种原因,这个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。
23日,一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,让注册制改革重回公众视野。
注册制改革授权期限延长到2020年
23日,《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〉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(草案)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拟将相关授权再延长二年,至2020年2月29日。
这么长的一串话,意思其实是说,当年允许突破证券法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期限已经到了,但是注册制改革尚未成熟,现在这个期限得再往后延长两年。
当年,授权调整适用法律的原因很简单: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与现行的证券法相关条文有所冲突,在没能修改证券法之前,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。
这次拟延期则是因为,上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适用期限的决定是在2015年12月27日做出的,从2016年3月1日起实行,期限是两年。2018年2月28日将到期。
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方向没有变
这次申请延期意味着,注册制改革仍在稳步推进中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,注册制改革马上就要推出实施。
多年来,注册制改革在业界一直有呼声。
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制度是核准制。这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品质,但同时也带来了核准成本高、效率偏低等问题,甚至在某些时段被迫中止新股发行,造成新股发行“堰塞湖”等。
2013年11月,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中明确提出,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。
这是注册制第一次写进党的文件。
随后证监会等各方都在努力推动改革。
“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”还作为2015年的工作部署,写入当年政府工作报告。
2015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一审时,还明确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,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,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、一致性、可理解性进行审核。
很多人认为这些是注册制改革即将落地的信号。
但之后因为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等内外部条件变化,使监管层和市场各方认识到,注册制改革并不是越快越好,还是需要稳步推进。
此后的2016年、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,都没有提及注册制。
2017年,证券法二审稿中也没有关于注册制的相关表述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册制改革停滞了。
要注意的是: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的相关表述为“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”。也就是说,注册制是方向,但现阶段条件不成熟,要努力创造条件去实现它。
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,证监会这两年都做了什么?
实际上,注册制不是简单修改一两个条文就可以实现的,还需要很多配套工程。
一个市场共识是: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循序渐进,稳步实施。
“配套的改革需要相当的过程、相当长的时间。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。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上任之初的记者会上就做了如此表述。
那么,这两年来,监管层和市场各方都做了哪些准备?